草坝供销合作社、芷村供销合作社关于集中清退社员股金的公告
各位原草坝供销合作社、芷村供销合作社入股社员:
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,规范资产管理,依据相关政策要求,决定对草坝供销合作社、芷村供销合作社历史遗留的社员股金进行集中清退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清退范围及对象
1.清退范围:草坝供销合作社、芷村供销合作社历年以来吸收的社员股金,含原始股金及符合规定计提的股息,不含已按规定完成处置的股金。
2.清退对象:截至公告之日,持有草坝供销合作社、芷村供销合作社《社员股金证》及有效入股凭证的自然人、企业或社会组织社员;持股人死亡的,其合法财产继承人(凭继承手续)为清退对象;委托他人代办的,受托人需持合法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。
二、清退标准及计算方式
1.本金清退:以社员原始入股金额为基础,按1:1比例优先清退本金。
2.收益核算:入股协议或者股金证上明确约定股息、红利分配标准的,按约定核算至股金清退基准日;无明确约定的,参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核算股息。
三、集中清退时间
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8月9日(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00-17:30)。
四、需携带材料:
1.《社员股金证》原件;
2.社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;
3.委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+授权委托书;
4.已故社员:继承人身份证明、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五、办理地点
蒙自市印象南湖小区2栋2楼33号铺面。(地址:蒙自市联大路79号。)
六、咨询电话
联系人:许蝶(草坝供销合作社),18388294490;
陈莹(芷村供销合作社),18725446898。
监督电话:赵静,13987333267。
请各位社员相互转告,按时办理。
草坝供销合作社
芷村供销合作社
2026年7月10日

